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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五十三


好吧,不论怎么说,解决了郑家豪这个麻烦人,让陆博近来的心情稳定了不少。

        这天晚上,孟司城约了他在一家酒吧聊天。自从回归上班族之后,男孔雀的打扮倒是正常了不少——反正当身着白衬衫和深色西裤的男人走近陆博,还拍了拍他肩膀时,陆博认了好久才确定:这个正常人居然是孟司城。

        听陆博聊完关于郑家豪的一场风波之后,孟司城笑得,啤酒都要从鼻孔喷出来。

        只见他前俯后仰,乐不可支道,“老陆啊老陆,你这可是把情敌按在地上摩擦了啊。”

        “你还说。”陆博嫌弃地瞥他一眼,“要不是当初你撒谎骗他,至于闹出那么多麻烦吗?”

        的确,若是当时孟司城直接告诉郑家豪,封玲的男朋友就是大名鼎鼎的陆博的话,估计就没有后续了。

        “那岂不是很无趣?”孟司城的语气贱贱的。

        “这倒也是,”陆博闻言,冷笑一声,“换位思考,如果我有机会给你和宋晶晶的恋情捣乱的话,我也会毫不犹豫的。”

        “好吧好吧,是我不对,自罚一杯。”孟司城说着,举杯痛饮,光速切换话题道,“对了,新作写得怎么样了?”

        “挺顺利的。你呢?听说你沉迷恋爱不可自拔?”

        “哎,你听谁说的?”孟司城诧异道。

        “是郑家豪说的,他说推理网站的站长找你约稿,但很怕你放他鸽子。”

        一提到自己的恋情,孟司城的一脸春色真是盖也盖不住。他索性不装了,坦荡荡地露出满面花痴样,感叹道,“谈恋爱这事儿真是太美好了,我家晶晶真是太可爱了。所以,谁还有时间和心思写什么破小说?”

        陆博震惊地看着他,仿佛不认识他一般。

        “怎么,”孟司城也瞅着陆博,“你不是也正和封玲热恋吗?你没有这样的感觉?还是你家封玲没有晶晶可爱?”

        “滚。”陆博粗鲁道,但他的确没这样的感觉。

        或者说,他和孟司城的情况恰恰相反:当孟司城灵感枯竭,回归普通人后,宋晶晶反而和他走到了一起;而陆博呢,若不是他在业内还有几分薄名,恐怕就要被初出茅庐的臭小子给挖墙脚了,所以他能不努力吗!

        …………

        于是在接下来的一个月中,陆博按部就班地完成着《海上明月》的撰写,封玲已然先一步把封面和装帧设计统统敲定了;孟司城在上班和谈恋爱之余,总算挤出了点时间,把脑海中的构思落实在文档上,完成了站长的约稿任务;而推理网站的短篇集也顺利完成组稿,静待下厂印刷。

        在这个月中,还有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那就是方卉敏和男友刘文轩的婚礼了。

        恭喜方卉敏终于完成了她在三十岁前步入婚姻的心愿,婚礼邀请了宋晶晶,也会携眷孟司城;自然也邀请了封玲,于是封玲便问陆博,“方卉敏希望我带着你一起参加,你意下如何?”

        此刻的陆博正在电脑上打字,边打边随口回复,“……我不太喜欢这种应酬的场合,可以只送一份红包过去吗?”

        封玲抿了抿嘴角,“我就知道。那我就自己去参加吧,红包的话,我和你送一份就好。”

        陆博点点头,打完一段字,他伸手揉了揉鼻梁放松眼睛,听封玲聊着婚礼的安排,

        “伴娘请了宋晶晶。听说宋晶晶原本选的伴娘礼服很漂亮,但是孟司城居然觉得有点儿暴露,所以否决了……”她说着,忍俊不禁,“晶晶只好换了一套从头到脚包得严严实实的,孟司城这才点了头。本来晶晶说孟司城可以不出席的,毕竟他压根儿不认识方卉敏。不过孟司城执意要去,也不知道是不是防着婚礼现场,有人会对盛装打扮的晶晶献殷勤呢。”

        听见男孔雀如此护食,陆博不禁觉得好笑,随口问道,“那伴郎是谁?是单身的吗?”

        “伴郎是新郎的朋友,顾伟。”封玲道。

        “顾伟?”陆博觉得,这个名字怎么略有耳熟?

        “对啊,你见过的。”封玲提醒道,“不记得了?我们一起玩过狼人杀,你和顾伟还组过狼队友呢,当时你可把他给出卖得一干二净。”

        “啊……是他啊!”陆博顿时想起来了:不就是当时相亲局上,看上了封玲的那个小伙子吗?

        于是,他不由瞥了一眼靠在沙发上玩手机的封玲,见她不知看到了什么有趣的新闻,正笑得眉眼弯弯甚是好看。陆博终究叹了口气道,“我也去。”

        “哎?去哪儿?”封玲一愣。

        “方卉敏的婚礼,我和你一起去。”他轻描淡写地说完,低头又开始写稿。

        …………………………

        婚礼当天,封玲打扮得甚是漂亮——反正就是那种,连经常见她的陆博都能为之眼前一亮的感觉。于是当封玲先一步到达宴会厅门口,拉着新娘和伴娘又是寒暄又是拍照时,伴郎顾伟顿时也被吸引了过来,整了整西装上前打招呼道,

        “嗨,封小姐,好久不见了。”

        封玲扭头看他,也礼貌道,“顾先生,好久不见。”

        “最近还好吗?”顾伟笑着。

        封玲却还来不及回答,就有一只手掌稳如泰山地按在了她的肩膀上——是从停车场过来的陆博,正搭着封玲的肩膀对顾伟说,“我们最近都挺好的。”

        此情此景,顾伟不禁苦笑一声。其实封玲的近况,他从新郎新娘那儿也听闻了一些。新娘方卉敏是这般介绍的:

        “你还记得当时玩狼人杀时,封玲突然带了个男人一起来玩吗?……对,他自称魏麟,不过他真名叫陆博,是封玲负责的作家……对对对!他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暗夜中的眼睛》的作者陆博,就是他没错……哈哈哈,你看出来了?其实那时候,封玲和陆博还没在一起呢。反正封玲对他没那个意思,但估计陆博是早就盯上她了吧……总而言之,现在他俩已经在一起了。所以,奉劝你还是不要太靠近封玲,陆博那个人……哈哈哈,不多说了,说出版社的摇钱树坏话可是要遭天谴的!”

        于是眼下,顾伟可不想给自己惹麻烦,只见他客客气气道,“我听方卉敏说起过,你俩在一起了,责编和作者,郎才女貌。”

        好吧,伸手不打笑脸人,更何况这句话听得陆博甚是舒服,当下他对顾伟的态度就柔和不少。

        顾伟说,“陆大作家,有空再一起出来玩狼人杀?现在的话,让我帮你们和新人拍合影吧。”

        陆博就点头道,“有劳了。”

        …………

        婚礼很快开始了,孟司城和他俩坐在一桌上,他并不认识新郎新娘,于是全程只关注着自己可爱的小女友穿着粉白的伴娘服来回穿梭。

        甚至当灯光暗下,聚光灯收成一束打在舞台上的新娘新郎身上,他俩正语气哽咽地诉说着对未来的期许和对婚姻的憧憬。气氛神圣又温馨,惹得封玲异常动容,眼眶都微微泛红了,但孟司城的眼睛却牢牢盯着舞台下方的一角——宋晶晶正拿着对戒,略带紧张地等在那儿呢。

        不多久,宋晶晶上台把对戒递给新人,新人交换戒指后拥吻在一起。

        封玲不禁激动地鼓掌,感慨道,“方卉敏今天真是太漂亮了!”

        而孟司城也在热烈鼓掌道,“是啊是啊,我家晶晶真是太可爱了,一点儿也不输给新娘子啊!”

        陆博听了,一脸嫌弃地瞥了他一眼,“你俩好像没在说同一件事儿吧。”

        孟司城哈哈一笑,扭头拍了拍陆博的肩膀,冷不丁地抛出一个劲爆的问题,“话说,你和封玲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于是陆博那口喝了一半的可乐差点儿就喷他脸上了。好在封玲正专心致志地看着舞台,没听见孟司城的浑话,陆博就皱眉道,“干嘛忽然提这个?”

        “怎么,你对封玲只是玩玩儿的?天呢,原来老陆你是这种人!我对晶晶可不是,我是个老实人,我得和你划清界限!”说罢,他居然还做了个管宁割席的手势。

        “滚……”陆博哼哼道,“你还没喝酒呢,就醉得说胡说了?”

        孟司城笑得更开心了,“好吧好吧,其实是因为,我听说等会儿新娘会把捧花交给封玲。捧花这玩意儿的意义,不就是接替新娘下一个步入婚姻的人吗?”

        “哦?”陆博道,“怎么不给宋晶晶?”

        “据说是因为,我和晶晶才开始交往没多久,按先来后到的顺序也的确应该交给封玲。”孟司城略带遗憾道。

        他俩正聊着,舞台上的捧花交接仪式果然开始了。一脸光华的方卉敏接过主持人手中的话筒,激动得声音都微微发颤,

        “今天对我而言,是一个很幸福的日子。我要把这种幸福和幸运,通过这束新娘捧花,送给我的好朋友,希望她和男朋友也可以早日修成正果——封玲,就是你,上来吧!”

        于是,忽然被喊话的封玲愣了许久,这才慌慌张张地站起来,迎着全场的瞩目走上了舞台。身着婚纱,笼罩在白光下,宛如公主般美丽的方卉敏朝她微微一笑,随即把捧花递给她,封玲诚惶诚恐地接过了。

        主持人热情洋溢道,“封玲小姐对吗,已经有男朋友了吗?”

        “对。”封玲点头,下意识地往陆博的方向看了一眼。

        “那希望下一个走入婚姻的幸福人儿,就是你了,掌声送给她!”

        全场响起了噼里啪啦的掌声,封玲下意识地赶紧咧嘴笑了笑。而台下的陆博始终看着她,忽然就明白了孟司城的感受:

        不论今天的新娘子是谁,果然还是自己喜欢的女人,最漂亮啊。

        ………………

        而这场关于捧花的热闹一直延续到新人敬酒环节。

        方卉敏换了套红裙和平底鞋,有刘文轩和顾伟全程护着,她得以滴酒未沾地来到封玲这一桌。倒是已经喝了几杯的刘文轩兴致很高,带着几分醉意和新郎特有的喜气,硬是拉着陆博喝起酒来。

        陆博赶紧用可乐代替了,“不好意思,我是开车来的。”

        “哦……那你喝可乐,我喝酒,我干了你随意。”刘文轩举杯豪迈道,“之前听卉敏说,你就是那个写推理小说的陆博时,我都惊呆了。我也算和名人玩过狼人杀了。以后你和封编辑结婚,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说,我和卉敏这一套结婚流程走下来,什么都熟门熟路了!”

        一旁的封玲顿时不好意思了,而方卉敏则拉了拉老公的袖子,嗔道,“人家小两口还没提到要结婚呢,你着什么急啊?”

        “哎,可听说你们连大钻戒都买好了,不是要结婚了吗?”刘文轩奇道。

        方卉敏苦笑,“那是陆大作家送给封玲的生日礼物,不是用来求婚的。”

        “哦,这样啊,抱歉抱歉!”刘文轩连忙道,又说,“可你早早把钻戒送出去的话,那到了求婚的时候还能送什么呢?”

        陆博闻言,顿时一愣,这个问题居然把他给问住了!而方卉敏则无语地拉着三分醉意的老公赶紧开溜了,“不好意思啊,他就这样,随便来几杯就上头。”

        …………………………

        于是这个问题一直停留在陆博的脑海中,久久挥之不去。直到婚宴结束,他开车送封玲回家的路上,都依旧在琢磨着:

        起初送封玲钻戒,不过是被郑家豪的项链给刺激到了,一心只想着买个更贵更闪更惹眼的压对方一头,顺便逼着封玲去出版社展示一番。他全然没想过:原来钻戒在很多人眼里,是求婚的重要道具!

        所以,当她收到钻戒的时候,也曾如此遐想过吗?

        陆博念及于此,忍不住瞄了一眼副驾驶座上的封玲,见她似乎有些累了,正歪头靠在车窗上翻看着手机。她是在看今天拍的照片,一张张地划过,禁不住赞叹道,

        “方卉敏今天真的好漂亮,原来婚纱真的有魔力,可以把人变仙女呢。”

        “是嘛。”陆博应着:今天的新娘固然漂亮,但此刻他已经印象不深了,反而是封玲握着捧花站在台上,脸蛋儿红红笑得有一抹尴尬的可爱模样,一直印在他脑子里。

        “所以……”他咽了下口水,竟脱口而出道,“……你也想穿婚纱吗?”

        “嗯?”封玲抬头看他,“你说什么,我没听清楚。”

        “我说……”陆博却迟疑起来。

        在他还未开口之际,封玲的手机却响了起来。她一看来电,连忙接起电话,“喂妈,我已经在路上了……是晚了点儿,没关系,陆博开车送我回来呢……啊已经快到了,那我挂了。”

        挂断电话时,车子已经稳稳地停在了小区旁。封玲向他道别,又问他,“你刚才想和我说什么?”

        陆博叹了口气,“没什么,早点儿休息吧。”

        “你也是,小心……”她抿嘴笑着,眼波撩人,“小心熬夜太多的话,小蝌蚪没活力哟。拜拜。”

        说罢,她开门下车,笑着对他挥挥手后回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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