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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是他


  金贡国北边临海,西侧是西囊国,南侧是鸟语花香四季如春的峒国。这三个国家习俗风格不同,却难得的相安无事,和平共处了很多年。

  路清风就是峒国人。

  赫北堂半脚踏在官场,半脚踏在生意场,我却不知他竟然还知道江湖之事。

  江湖上有一类人靠杀人赚取酬金过活,此类人被人们称为杀手。作为杀手最重要的职业素养便是功夫。吃饭的家伙如果不过硬便会很快被淘汰,成为江湖上的臭虫。路清风是杀手中最顶尖的人物,然而很难得的是,他的年纪并不大。

  余杭这个一心辅佐慕容暮的贴身侍卫,都对路清风有所耳闻。

  “因他武功过高,因他的剑过快,因他这个人还很年轻。”余杭如是说。

  路清风虽然是峒国人,但是哪里有生意他就去哪,这两年不知是不是金贡国的杀人产业太赚钱,他一直留在金贡国没有走。可是想请动这位顶尖杀手,是要准备好大数目酬金的,不然他不会接单。

  “尤其我们要杀的这两个人,也是顶尖高手。想必,酬金不会太低。”赫北堂沉声。

  “这又不用担心。”我嗤笑“反正你家有的是钱。”

  “我担心的是……”余杭皱眉“路清风是否能杀得了这两个人?”

  赫北堂思索了一会儿,方才开口:“能不能杀,看他接不接单。路清风只不杀三种人。”

  “三种人?”我思忖“女人?孩子?老人?”

  “女人,孩子,弱者。”

  后半夜,慕容暮果然发起烧来,昏迷不醒。我们三人守到凌晨,赫北堂坐不住了,他起身道:“我现在便出发,去找路清风。”

  “这么早?”

  “要找线人,还要等。不如在路上等。我不愿看着暮哥这幅样子。”

  我又何尝愿意看到他这个样子呢?说到底还是我连累了他。我也起身道:“我同你一起去。”

  赫北堂难得如此正经:“不行,你又不会骑马。”

  “你可以带我啊。”

  “你又帮不上忙。而且你手上还有伤。”

  “这点小伤又不碍事。你就是嫌弃我咯。”

  赫北堂气到:“你在这里照看暮哥多好,女孩子家家的,不要参与这些打打杀杀的事。”

  我低头喃喃道:“我不想看他如此,既是你不带我去,我也要一个人找个地方,大醉一场。”

  赫北堂看了我片刻,终于叹口气道:“好吧好吧,拿你没办法。”

  赫北堂吩咐了余杭好好照看慕容暮等我们回来,才带我同骑了马,扬长而去。

  我有些担心那两个杀手会不会再去,赫北堂也担心,只愿我们能尽快找到这个路清风。

  联系杀手的线人,在城郊的一处半露天的茶馆内。这很江湖。

  我承认我吵着要出来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不想看慕容暮憔悴的样子,另一部分原因是我从未见过这个时代“江湖”的模样,我想见见世面。

  我与赫北堂下了马,在那处茶馆坐下,此刻才刚天亮,茶馆还没开门,我们等了约莫半个多时辰,茶馆才开张。

  我俩坐在茶馆一直等到将近中午,才等来赫北堂说的那个人。

  那是位老伯伯,和想象的不一样,他没有花白的胡子,只是戴着一顶斗笠,精神矍铄,眼神谨慎。赫北堂见那人进来,便径直走到他面前,递了张纸条过去。我知那张纸临出府前写的,却不知写了什么。那个老伯伯拿了纸条,在茶馆内又转了两圈,似乎是在找还有没有其他的生意,发觉没人再出来,他便朝赫北堂点了点头,小声说了一句:“晌午,仙女庙。”转身走了。

  我与赫北堂随便吃了口东西,去那个所谓的仙女庙。路上我觉得好奇,问他:“赫大哥,你怎么对这些事都门儿清啊?而且哪里都认识。我对你真是刮目相看啊。”

  赫北堂得意道:“你才知道你赫大哥的能耐啊?怎么,现在愿意叫一声赫哥哥吗?叫声赫哥哥我就告诉你,我是怎么知道这些事的。”

  我心中不屑:你怎么这么喜欢让别人叫你赫哥哥?难不成你有骨科情结?

  晌午,我与赫北堂到了仙女庙。其实所谓的仙女庙就是一个荒废的破庙,半个人影都没有。

  从晌午等到傍晚,我们俩坐下地上几乎要睡着。一夜未睡的我真的有些撑不住了,倚靠在墙边打瞌睡。醒了,百无聊赖我就用没受伤的那只手在地上画圈圈,什么狗屁杀手路清风,有没有职业道德?说好了又不来,画个圈圈诅咒死你。

  画了一下午,我画圈的技术越来越熟练,圈也越画越圆。正玩的开心,面前的破门那里进来一个人。路清风来了?!我赶快扔了手里的树杈子。

  来的人是上午那个老伯,他留下一张字条,又转身走了。

  赫北堂打开字条,我凑上去看,只见上面写着:月下,月牙河。

  我气到:“这个路清风是不是耍我们啊?”

  赫北堂摇头:“凡是顶尖杀人,接单都没这么容易的。有甚者要等上十天半个月。”

  我担忧道:“可是……天马上就要黑了,暮王爷怎么办?那两个杀手再来怎么办?他能撑过今夜吗?”

  赫北堂仰头叹气:“只能希望这个路清风大发慈悲,今晚就现身。”

  月亮爬上来的时候,赫北堂带着我骑马到了月牙河边。

  月明,星稀,微风,河畔。

  我们安静的等着。

  赫北堂劝我:“假若今日他还不露面,你便先回去吧。我不能带着你在外面风餐露宿的。”

  回去?说的容易,我怎么回去?“我给你雇一辆马车。”赫北堂似看穿了我的心思,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

  正要回他,却听一个悦耳的声音从头顶上传来:

  “你竟然忍心舍得让这么一个细皮嫩肉的小姑娘自己回去?”

  赫北堂抬头,目光在头顶的树枝上逡巡了一圈,最后停住,我随着他的目光看去,只见眼前的一棵树上站着一个白衣年轻人,月光之下,他的脸格外柔和,定睛看去,那个年轻人眉眼剑拔,鼻梁高挺,嘴角勾着一抹讥笑。我知这人应该便是路清风了,欣喜的朝他喊道:“路大侠!”

  那人手里抱着一把剑,因太远看不太清剑鞘颜色花纹。他斜靠在树杈之上,微一挑眉,明亮的眼睛上扬着,年轻人的意气风发彰表无疑,听我喊他,他轻扬的语调夸张的回应道:“这位姑娘,你身边的这位公子如此不懂怜香惜玉,不如不要他了罢,跟着路某如何”顿了顿,他又说道:“还有千万不要叫我大侠,我平生最不喜欢这个称呼。”

  此人果然就是路清风!没想到如此油嘴滑舌,赫北堂是出了名的不正经,不想今天来了一个比他还不正经的。可赫北堂此刻却没心情贫嘴,他在下面毕恭毕敬道:“路清风?”

  路清风抱肩笑道:“正是在下。”

  赫北堂朝他抱拳:“不知福伯是否都跟你说了?我想请你帮我杀两个人。”

  路清风嘴角一扬,轻一踮脚便飞身而下,丝毫不费力。他缓步走到我们面前,依旧抱着剑,笑回道:“赫公子舍得出大价钱,我当然要接这笔买卖,不知赫公子想让我杀谁啊?”语气里挡不住的自信满满。

  路清风肤色有些黑,可是穿着白衣却丝毫不违和。那件白衫虽不是上好的锦缎布料,却飘逸轻盈,应该也是不俗的。我以为只有像赫北堂那样肤色白的人穿白衣才好看,却没想到,路清风也能把一件白衣穿的桀骜洒脱,甚至比赫北堂还要好看上几分。两个同样身着白衣的人,穿出的感觉却完全不同,赫北堂是一身纨绔,路清风却是一身潇洒。而仔细观察,路清风手上那把剑是银色的,不知为何我总感觉似曾相识。

  赫北堂正言道:“也是两个杀手,佟氏两兄弟。”

  路清风的笑突然滞在脸上,他一仰头随后看向我,我不解,看我干嘛?只能跟他大眼对小眼,随后他了然道:“怪不得出了这么一大笔的银子。是个难办的差事。”

  赫北堂不语,等着他回复。良久,路清风带着一股自信的微笑点头:“好,我杀。”

  我只觉得路清风的语气声音越来越熟悉,就是想不起在哪里听过。赫北堂喜笑颜开:“好,我可以先付你银子。”

  “等一下。”路清风一摆手。赫北堂急道:“你已答应,怎么又想反悔?”

  路清风摇头:“我既已答应,就不会反悔,只是……”他看向我,我脑海里灵光一现,与此同时,他清脆张扬的声音响起:“我还有一个要求,我要这位姑娘,给我跳支舞。”

  没错,我记起这人是谁了。这人就是那个戴斗笠的白衣男子!

  他竟然就是路清风。

  我们早已见过面,只是那日我没有看到他的脸。他说他看了我的舞,才来找我。所以他记得我。

  赫北堂愣住。我则是点了点头,只要他能杀了那两个人,这些都好说。我对路清风道:“这要求简单。我可以答应你。但是,要等你杀了那两人之后,再跳给你。”

  路清风一脸笑意,神采奕奕的俊俏脸庞意气风发。“好。一言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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