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三十一
那天送完裴伴回家,程清嘉在十字路口等了将近二十分钟,才等来一辆愿意载客的空出租车。
在那个年代,滴滴打车这样的软件还未流行,那条街又不是道路主干道,也不在任何商圈附近,周遭虽然生活配套设施齐全,但只要以居民区为主,再加之天气恶劣,时间又晚,夜色深的几乎要吞噬每个行路人,还下着茫茫白雪。
出租车不是没有,只是大多车上都已载着归家的客人。
雪是在他打到车前五分钟逐渐下大的。
这点他印象深刻。
原本他任凭雪片落在头上、身上,在由点点白雪转为鹅毛大雪之时,又有北风在一旁助纣为虐,他不得不戴上外套帽子,被逼低着头,眼睛被风雪吹得半眯着,整张脸都呈现出略有些扭曲的状态。
他自己自然是看不见的,但深夜空无一人的街上,也无人目睹他这般狼狈模样。
出租车来得比他想象中快些,原本最糟糕的打算是:若是一小时内没拦到车就向家里求助。
没什么骨气,但也没别的法子。
程清嘉伸手,指腹与掌心触碰到沾着雪迹的车门把手,那种湿冷感简直是刺痛肌肤的。
不过,令人松了一口气的是,车门刚被打开,就有股股暖气不住地往外冒,直逼他的胸口。
这回载他的司机大叔颇为健谈,说原本都打算回家歇着了,但见他形单影只孤苦伶仃的一人伫立街头,万分不忍心,最终把“有客”改成了“空车”状态。
程清嘉忙说谢谢,语气诚挚。
对陌生人的丁点善意感恩于心,这点他从小就做得很好。
司机大叔问他怎么这么晚才回家,是不是和同学出去玩,参加那种年轻人小孩子里流行的跨年活动,所以玩疯了忘记时间了。
有点八卦,但又亲切。
关于这一点猜测,程清嘉也没否认。
其实从本质上来说,他的情况和司机大叔描绘的,并无太大区别。
和同学。
跨年。
没注意时间。
严格来说,这些关键词都对得上。
“你也够远的,跑的。”当时司机大叔听到他是要去柘湖,心下大概免不了一咯噔。
程清嘉观察细致入微,将一瞬间呈现于司机大叔脸上为难的表情收入眼底。
这座城市里的出租车司机,没多少是愿意接跨区单子的,最大的一方面原因当然是跨区之后,对别的区域的道路交通不太熟悉。
更别说柘湖区和明古区,相隔了大约五六十公里,单程都得花上一个多小时。
麻烦。
路远。
从市区开往郊区的单子接下,到了郊区了,乘客下车了,可未必有大老远打车从郊区到市区去的。
这下他回去的油费都得不少。
这一来一回的,还不如多接一个路程近的单子爽快利落。
只是这司机大叔呢,人是真的好人,他叹了一口气,最后还是没让程清嘉下车,重新发动车子,在寂静的街头发出轰轰声响,“行,咱们走喽,你早点回家,我也早点回家。”
说完,他打开车载电台,打破了这一方小小空间的沉闷氛围。
从小到大,不少人说过他闷,不太爱和别人说话交谈。
即便是一个满嘴跑火车的人,遇到他之后,大概率也得认栽。
一路上,司机大叔扯了不少话头,只是这冬夜里似火般的满腔热情都被程清嘉寥寥回应给浇灭了。次数多了,司机大叔专心听起了电台广播。
心里想着,这人比雪冷呐。
程清嘉不怎么听广播电台节目,也不知道此刻频道是多少,只能从内容判断这是一档深夜情感咨询类节目。
电台里,女嘉宾声声带泪,止不住地哽咽,控诉她前男友不仅好吃懒做,还骗了她几万元现金甩了她和别的女生在一起了。
而电台主持一边安慰女嘉宾的情绪,一边理智地分析情况,并帮她想解决方案。
程清嘉听着这样的内容,不禁皱起了眉。
虽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情侣交往是非矛盾也多如牛毛,各种情况,无论狗血或奇葩,都应有尽有数不胜数。
但对这样的故事,他丝毫不感兴趣,甚至还觉得听了委屈他的耳朵。
他不是个喜欢对别人提出要求的人,不过此下,他真的非常不想听这档子狗血和悲□□彩知足的深夜情感电台节目,便问司机大叔:“叔叔,你知道哪个频道现在在盘点年度金曲么?”
“年度金曲?”
程清嘉望着窗外,点头应道:“嗯。”
“哦,你说那个啊——”司机大叔语气里盛满了恍然大悟后的轻松,笑着说,“《音乐任我行》那个节目啰,你想听是伐啦?我调过去啊——”
很快,原本的情感节目短暂地变成几秒电波声,最后,轻快悠扬的歌声荡漾在温暖的出租车里。
在将近零点的时候,主持人终于揭晓了年度金曲的第一名。
坐在出租车里的程清嘉,从不听年度金曲盘点的程清嘉,在第一名的神秘面纱被揭开之后,心里竟然冒出一种提前知道了□□的感觉。
——桑寄生的《涡虫》。
桑寄生,灌木,叶密被褐色或红褐色星状毛,叶中含槲皮素,性苦干,补肝肾,强筋骨。
涡虫,三肠目非寄生的扁平动物,生活在淡水,不喜活动,不喜阳光。
程清嘉对这两个名词都很熟悉,但当它们一个变成人名,一个变成歌名之后,这样的组合却完全陌生。
头靠车窗,风雪被一层玻璃隔绝。
他单手握着手机,车内无光,这样的氛围极度适合浅眠。
一首歌的时间有多长?
三分钟?四分钟?五分钟?
当一个人开始以秒为单位,试图通过最古老的数数方法将一段时间具体化数字化的时候,他就会觉得时间仿佛被无限拉长。
《涡虫》一曲完毕后,大约又过了五分钟。
具体是多久,程清嘉也不清楚,五分钟只是按照他的方法量度出的数据。
倏然之间,车内亮起一抹白光。
程清嘉几乎是反射性地睁开眸子,低头,白光在黑暗的环境下显得格外刺眼。
光芒来自他的手机。
【来自程唯:儿子,还有多久到家?】
心情略有起伏。只是他不想承认,那是一种从期待到落空的怅然若失感。
程清嘉单手握着手机,草草编辑内容,回复了过去。
之后他收起手机,半个身子略显无力地靠在车门上。他不喜欢坐车,更不喜欢把大块的时间花在坐车上。
个子高挑却依然想把自己缩成一团窝在角落的年轻人,半伸着一只手,曲起,按照特定的频率抚着额头。
大拇指处抵着太阳穴的位置,有一搭没一搭地按压。
以前他很少有等待的时候。
这下才知道这种感觉竟然如此漫长又难熬。
等车等餐厅上菜的时候,他能做别的事情,背单词背公式,或者看书或者看电影。
而现在,他看不进任何文字或者图像,只剩下一直萦绕在耳旁的那首《涡虫》。
也许她是睡了。
又或者是忘了。
*
又过了四五十分钟,车子终于熄火。
程清嘉甩了甩头,试图让自己脑子清醒一些。
车内暖气温度开的太高,此刻,他脑袋又晕又重。
他和司机大叔表达感谢,又问这一趟的价格。
由于太久没有开口说话,嗓子也像是熄火了一般,沙哑且有种说不出的难受。
付完钱后,他赶紧逃离,动作利落的开门关门,和司机大叔挥手告别。
之后,单肩背着包,大步往家里跑去。
找到钥匙开门,客厅里灯火通明。
程清嘉倒是真没想到,三位家长都在客厅沙发上,嗑瓜子看电视,精神得仿佛现在不是午夜,而是黄金八点档。
他换了鞋,形式化地喊了一句:“我回来了。”
坐在单人沙发上的年纪最长的奶奶完全没理会他,早已沉浸在了电视剧的精彩剧情里,笑声朗朗完全不像个花甲老人。
另两张大约有三四个月没见的熟悉又陌生的脸,将略有些灼热的视线统统落在他的身上。
像是精密的扫描电子显微镜,毫无遗漏地将他每一个角落检测了一遍。
程清嘉被这样的注视盯得格外不自在,撇了撇嘴角,最终偏过头去。
在这个家庭里,父母的角色稍有调换。
和寻常家庭严父慈母相反的是,在他家,母亲话少而严厉,父亲话多而宽和。
很久之前,他偶尔得知,母亲较为喜欢女孩儿,但让她再生一个妹妹,她断然是不会同意的。她事业心中,家庭和孩子在一方面来说,确实是负担。
先来一番寒暄,接着程唯,也就是他的父亲问他:“怎么这么晚?你们今天放学应该挺早,和同学出去玩了?庆祝跨年吗?”
程清嘉从小就属于那种让人放心的孩子,也因此获得了更多的自由。
他随便一瞥,目光就落在了端庄坐在沙发上,翻车一本外文书看的母亲,停滞了那么一秒钟,程清嘉收回了实现,随便扯了个理由应付程唯:“在书店看书,没注意时间。”
程唯听了,摸着下巴,有些好奇地追问:“什么书啊,能让你看的这么入迷?”
程清嘉迟疑了三秒,脑海里出现无数书名,但鬼使神差一般,嘴巴帮他直接作出选择:“……《英国病人》。”
话刚出口,程清嘉就觉得不太妙,有些后悔,但又无法收回,也无法窘迫地替换答案。
这样更容易显出破绽。
“哦……”程唯低头沉思了一下,随后道,“《英国病人》我知道,感觉不像是你喜欢的类型啊。”
程唯话音刚落,站在他跟前的那个单肩背包,双手插在校裤口袋里的年轻人先是愣了短暂两秒,语气淡淡地开口解释说:“偶尔也要换换口味。”
紧接着,程清嘉顺了顺被风吹的有些乱的额发,因为懒得应付接下来可能会出现的一系列浪费时间的无聊问答,他直接道:“有点累了,我先回房了。”
“好,好好休息一下。”程唯点头道。
得到程唯的首肯后,程清嘉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脚步轻快地往楼梯间方向走去,在半路上被程唯再次叫住。
“明天早点起啊。”身后,响起程唯的嘱咐。
程清嘉顿步,“嗯?”
“要是天气好,去打球吧。咱们父子俩可好久没比拼球技了。”程唯眯眼笑道。
楼梯口的年轻人点头应下:“好。”
从小到大,虽然程唯工作很忙,但一有休假,总会抽出时间和他一起,要么打篮球,要么钓鱼,有时候他的假期可能只有一个下午那么短,那么就会陪他一起看看书,动手做做物理小实验。
印象中,他从未缺失过父爱。
程清嘉三步并两步,快速上楼。
他的房间虽然有一段时间没住人了,但被打扫的一尘不染,格外干净。
拉开椅子,放下书包,随即他人也坐下。
——不像是你喜欢的类型。
脑海里再次闪现程唯方才说过的那句话。
即便这些年来程唯陪伴他的时间越来越少,但他还是了解他的。
大概他那稚气的谎言,早就被程唯看穿了。
也许可能真的要换换口味了。
程清嘉从书包里翻出一本笔记本,翻到某一页,一行是一个书名,后面还带有日期。
凭着记忆,他很快找到了《英国病人》这四个字。
《英国病人》是两年前裴伴的阅读书目之一,看这一本时,正在她出车祸骨折的那档口。
是的,这本笔记本上他记录了裴伴这几年的阅读书目,一些是她带到学校里他看到了实体书的,一些是她口头上说看了或者正在看的。
如果他读过或者读了,就会在书名后面打勾。
只是,他很少有机会能在书名后面画上那个简单的符号。
他们两个在读书这方面好像都很固执。
互相知道对方在读书目,阅读喜好,但从不会试图去了解对方感兴趣的作品。
依然是你读你喜欢的,我看我热爱的。
互不干涉,各自安好。
他有自己的坚持,在有些方面他是有些傲慢与偏见的,比如他认为他看的书更好更有内涵,而别的作品都是次等的。
但裴伴有时候也是固执爱钻牛角尖的。
而且,阅读确实是很私人化的爱好,也无需为谁而刻意改变。自我不可失去。
爱屋及乌这一点,在爱读书的人面前可能并不成立。
怔怔地看了会儿米黄色纸张上一行行用黑笔写下的书目,程清嘉将笔记本放好在书桌一角,转而打开笔记本电脑,数据线连上相机,开始整理照片。
在凌晨一点多的时候,他把照片发给了裴伴。
他只发了裴伴看到过的那一张,还有她没看过的无数张,那些都是他的私心。
很久之后,裴伴得知他的电脑里有一个文件夹名为“公交”,里面是数不胜数的各种公交路线的照片,却无从得知在另一个位置,加密且隐藏着另一个文件夹。
程清嘉给它取名为:Beatrice
Beatrice是程清嘉和裴伴共享的“秘密”之一,虽然很多年之后,很多人都共享了这个“秘密”。
**
虽然程清嘉睡得晚,但规律的生物钟让他在翌日六点半就醒来。
脑子是清醒的,但眼睛是干涩的,太阳穴是酸胀的。
这些都是身体发出的关于缺少睡眠的生理信号。
他单手撑在白色床单上,用一只手的力道将自己整个身体支起来,后背抵着床头板,由于瘦削的原因,脊柱承担了过多的重量。
尚未恢复精神的年轻人低垂着头,整个人像是静置的沙漏一般。只是,他暂停不动的时候,时间却依然保持惯常的流逝速度。
这是关于“不可抗力”这个概念的最典型的一个例子。
他翻身下床,趿着拖鞋,到落地窗旁,“刺啦”一声,深灰色的窗帘被用力扯开,呈现于眼前的是一片白茫茫的世界。
过多的白色总是略微刺眼。
程清嘉反射性地眯起眼睛,单手罩在眼前,半遮着视线。
天气不好,也不可能打球。
吃完早饭后,他就被程唯一起拉去院子里扫雪。一项古老的活动。上一次听说这个词汇还是在语文课文里。
此时,雪已经停了,只不过地面上积了厚厚一层,难以想象今天清晨的道路交通状况。
不知是否有公交车和地铁因此停运。
扫得差不多干净了,程清嘉坐到木秋千上暂作休息,程唯紧挨着他坐下,单手拍了拍他的肩膀,道:“现在你妈不在,说吧,昨晚到底干啥去了?”
程清嘉:“……”
程唯果然看破了。
父子关系不错,程清嘉一直把程唯当作可靠的谈话对象,有时候有困难和疑惑也会主动找程唯问建议或是谈心,于是他也懒得隐瞒,一五一十地全交代了。
裴伴自然也在交代内容之中,只是裴伴在故事里是一个模糊的女孩子形象,不具备名姓。
也许,当时的程清嘉也是迷茫的。
而程唯可以是夜色里亮着的灯塔,指引他前行。
他就像是一艘迫切想要安全靠岸的船。
但是,叫人有些失望的是,程唯对于程清嘉讲述的故事的反应,仅仅是拍了拍他的肩膀,感叹他长大了。
然后,程唯甚至还补充道:“没想到你小子还挺有浪漫细胞,这点遗传了你老爹我,不错不错。”
程清嘉再次无言:“……”
先不提程唯自夸,但到底哪里能看出什么所谓的“浪漫细胞”,当时十几岁正处青春期的程清嘉甚至还认为这个标签贴在他身上简直是贬义词一样的存在。
对于”浪漫”,他是不屑的,也总觉得和他根本沾不上边。
如果非要做出选择的话,他宁愿他是冷酷无情的。
“如果——”
程清嘉沉默半晌后,继而开口:“我是说如果——”
“如果我喜欢一个女生——”
“如果?”程唯打断了自己儿子,摸了摸下巴,意味深长,“我还以为至少是个现在进行时,而不是一个条件状语从句呢。”
程清嘉:“……”
“如果这样的话,你没有任何意见?”
“我为什么要有意见?这是一种自然而然产生的情感。”
“就连上帝都无法阻止,我能够有什么意见?”
程清嘉:“……”
“但作为父亲,自然还是要叮嘱你两句——”
“……”
“尊重她,爱护她。”
“这句话还有另一个层面的意思,就是,不要做逾矩的事情。”
“不用老爹深入说了吧?”
程清嘉轻咳了一声,脸色微红,他偏头,不再开口。
一小时后,他收到裴伴的回信,看了内容才想起昨晚自己到底有多情感外露。
也才发现,喜欢条件状语从句,喜欢用如果打头的不止他一个人。
他们都小心翼翼。
很久之后,程清嘉反思时想,这个年纪大概需要的是冲动和坦诚。
就像沈陆楠一样,和网上一个素未蒙面的女生聊一个礼拜,就能肆意告白。
而那个女生竟也干脆利落地答应。
于是,沈陆楠不止一次在他耳边炫耀:“她是我最最可爱的小风琴。”
没错,沈陆楠称呼他家那位,就是“小风琴”。
腻歪。
但程清嘉又不得不承认,也挺可爱。
沈陆楠才是个会说甜言蜜语的浪漫者,只有风流的人才取得出叫的出”小风琴”这种爱称,就像国外普遍的哈尼甜心,他们热情且开放。
如果更加诚实一点,程清嘉会在回忆录里写他也曾胡思乱想过,如果要有一个亲昵的称呼,那么他该怎么唤裴伴。
只是没有结果。
想不出来。
于是在一个又一个的夜晚,在一张又一张白纸上,“裴伴”二字被复刻了上万遍。
当时他在国外求学,平日里根本用不到汉字,有一天夜里突然开始害怕,害怕最后忘记要怎么把那两个字写的好看又流畅。
在他们初识之时,裴伴就与他说她的字写的有够难看的。
她说她连自己的名字都写的丑丑的。不过字丑对于裴伴来说,算不上令她沮丧的事情,顶多就是有些遗憾。
再之后,裴伴说他总能把“裴伴”二字写的特别好看。特别是“伴”字的最后一笔,那一竖,真的潇洒又风流。
于是,把裴伴名字写的好看流畅,成了他二十年如一日的坚持。
这个习惯像是融进了血肉里的不可缺失,如果割舍,他会疼痛,会生病。
程清嘉也实在想不到,自负如他,有朝一日也成了神话传说里的西西弗斯。诸神为了惩罚西西弗斯,让他日复一日地推一颗巨石上山,不断重复,永无止境。而他也一样,生命仿佛在这样无效又无望的重复想念与挣扎中消耗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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